當“得電停機輸出時間”設為0時,從怠速延時結束到停穩所需時間;當“得電停機輸出時間”不等于0時,從得電停機延時結束到停穩所需的時間。
設置值為額定速度的百分比,控制界面在準備帶載時段檢查,當速度小于帶載轉速時不會進入正常運轉時段。
在發電機組正常運行步驟中,當充電機D+(WL)電壓低于此值發出充電失敗警告。返回值(默認10.0V)與延時值(默認10s)也可設。
見表17。起動機與發電機組分離的因素有三種,這三種要素可以單獨使用,也可以同時使用,目的是使起動機與發電機組盡快分離。
為發電過壓、欠壓以及帶載電壓判斷供應基準。如使用電壓互感器,此值為互感器初級電壓。當交流供電系統為三相三線W時,此設置值為線電壓;其他交流供電系統時,此設置值為相電壓。
設置值為發電額定電壓的百分比,控制模塊在準備帶載時段檢修,當發電電壓小于帶載電壓時不會進入正常運轉時段。
設置值為發電額定頻率的百分比,控制模塊在準備帶載時段檢查,當發電頻率小于帶載頻率時不會進入正常運轉時段。
設置值為發電額定滿載電流的百分比,延時值可設為定時限或反時限。設置措施過流定時限與反時限設置說明。
當外接溫度傳感器的溫度值大于此值時,發出溫度高停機報警。此值僅在安全延時結束后開始判斷。延時值(默認3s)也可設。
當外接溫度傳感器的溫度值大于此值時,發出溫度高警告。此值僅在安全延時結束后開始判定。返回值(默認93)和延時值(默認5s)也可設。
當外接油壓探頭的壓力值小于此值時,發出油壓低停機報警。此值僅在安全延時結束后開始判定。延時值(默認3s)也可設。
當外接油壓傳感器的壓力值小于此值時,發出油壓低警告。此值僅在安全延時結束后開始預判。返回值(默認138)和延時值(默認5s)也可設。
當均衡運行時間使能時,控制界面根據發電機組的運轉時間,和設置的均衡時間,自動起停相應的發電機組。
當在設置的同步失敗時間內未檢驗到同步信號時,根據同步失敗動作規格,發出相應的報警。動作類型0:警告;1:跳閘。
為市電過壓欠壓判斷供應基準,如使用電壓互感器,此值為互感器初級電壓。當交流供電裝置為三相三線W時,此設置值為線電壓;其他交流供電系統時,此設置值為相電壓。
設置值為大電的頻率變化率(ROCOF),報警動作(默認跳閘停機)與延時值(默認0.1s)也可設。
設置值為大電的電壓波形相角變化值(VECTOR SHIFT),報警動作(默認跳閘停機)與延時值(默認0.1s)也可設。
反時限:過流延時隨著過電流增大而減少,不同過流值對應不同的延時時間。反時限過載電流延時值公式如下:
以上所有的數據均是基于柴油發電機組帶噴油泵、水泵、機油泵、空濾器和消聲器運行時獲得的,但不帶有充電機、空壓機、風扇、選用設備和驅動件。以上所有的數據都是基于ISO 3046標準參考的因素—海拔110m(361ft),大氣壓力100kPa(29.53inHg),進氣溫度25℃ (77°F),相對濕度30。